武汉留言板:美联城仕地面停车位严重不足,地下地车位空荡荡,严重浪费资源,也造成地面停车拥堵,车辆随意停在门口马路上和大门出入口,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地面停车费10元,地下停车费20,差价太大,导致业主常把车停外面路上,十分不安全。希望小区合理降低地下停车费,充分利用资源,让车辆都能规范停车到地下。
另外,武汉各小区物业费都降了,美联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一般,还收费过高,强烈要求降低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该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双方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对于前期物业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小区大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希望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时根据业主大多数表决结果执行,确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关于小区停车费的问题,小区停车场已落实停车收费价格公示,停车半小时内免费。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武汉市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不在定价目录之内,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的,其车位租金,由开发商根据成本、供求、社会经济发展,自主确定价格。当事人停车服务收费未违反现行价格法律法规。经江岸区住更局核查,目前武汉市并未出台小区降物业费相关政策,物业费需要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价格收取。如您要求降物业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江岸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对您进行相关政策解释。10月9日10:23,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通过电话8281669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应工作。主办单位: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协办单位:江岸区住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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