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两次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投诉关于千禧城小区新建医院问题,均拿出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新建医院违反相关规划条例,但两次均被硚口区行政审批局以各种非合理理由敷衍搪塞,且回复时均提到有电话反馈办理结果,但本人接到的电话均为“已收到投诉,将向上级反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将投诉办结,此等行为以构成渎职。本人一直希望能有相关更高级别的管理机构对硚口区行政审批局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但始终停滞在该局,不知道武汉城市留言板是否已成为政府部门的摆设,无法成为群众投诉和解决问题的渠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关于您的诉求内容,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解释,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武规地[2016]104号),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规建[2017]019号)“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四栋二至四十六层(十六层、三十一层为避难层)住宅及商业,一栋二层商业,总建筑面积154857.0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829.93平方米”,均只显示为“商业”;二是根据《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卫发〔2023〕1号)均提到“允许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武汉福康医养融合医院变更执业地址(增加第二执业地址),房屋为“商业”用途,符合要求;三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武汉市现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无限制性条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四是2024年3月15日,武汉福康医养融合医院有限公司拟“增加第二执业地址”向我局申请提前介入服务,我局于当日对该地址(千禧城(K2)地块(11)栋(21、22、23)号复式营业房一层)进行现场咨询,考察结论“现场情况符合申请条件”。当日在该地址现场张贴“拟增加执业地址公示”,征求意见期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未收到任何投诉。2024年10月9日15时43分,我局通过电话027-8361817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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