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国际三期物业无视法律胡乱收费

武汉通2024-10-30  81

武汉留言板:目前海伦国际12栋已经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是我的房地产权属号至今还未提供给我,目前开发商联系不上,唯一能联系的物业已要缴纳物业费为由,不予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缴纳与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是两个独立的事项,物业不能因为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而拒绝提供权属号或不动产权证书,请相关部门催促开发商把权属号开给我,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海伦国际开发商已陆续通知12栋业主可以持相关资料到不动产中心进行首登。经了解,开发企业售楼部已撤场,业主可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收房手续,房屋相关权属资料物业工作人员会及时联系地产方预约时间领取。关于不交物业费物业不配合提供资料的情况存在,物业负责人表示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收房需缴纳1年物业费。我局已在10月21日联合约谈物业企业及地产企业,明确地产企业要积极主动提供权属证明和购房发票供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催收物业费,不得以物业费为前置条件拒绝或降低服务,以此作为收房的限制条件,如有此类问题可致电我局及时反馈。关于购房发票的问题,地产方反馈是目前发票领取是按照收房时间开具,目前已为7月14日以前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开具发票。10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85669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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