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4865号

武汉通2024-11-14  10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张绪明 张绪祥100% 东2013015373、东国用(商2013)第131209945号  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路北,环湖路东(汀香水榭)2栋3单元2层201室  147.8400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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