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4853号

武汉通2024-11-14  9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1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邱贺馀,聂梅英 20%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0878号,阳国用(改2003)第5316号  汉阳区五里墩街汉阳大道610号1层5号  80.1600   2 邱贺馀,聂梅英 20%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0878号,阳国用(改2003)第5316号  汉阳区五里墩街汉阳大道610号1层5号  80.1600   3 邱贺馀,聂梅英 40%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0878号,阳国用(改2003)第5316号  汉阳区五里墩街汉阳大道610号1层5号  80.1600   4 邱贺馀,聂梅英 20% 武房权证省直字第200240878号,阳国用(改2003)第5316号  汉阳区五里墩街汉阳大道610号1层5号  80.16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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