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4348号
根据(2024)鄂0103执3499号之二,陈佳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13359号 |
武汉富本源典当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3003GB00009F01470034 |
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藏龙大道银河湾怡景苑1栋4单元1层1室 |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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