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4319号

武汉通2024-11-14  8

编号:2024第4319号

  根据(2024)鄂0106执1527号之四、(2024)鄂0106执1527号,程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12836号 程友才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7006001GB00001F00010803  青山区冶金大道35号青山科技体育中心/栋B座单元17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