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4293号

武汉通2024-11-14  10

编号:2024第4293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0116执恢497号之二,彭玲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7884号 武汉人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10007GB00003F00160054  黄陂区前川街定远村住宅楼(黄陂人信城9-18#楼及附属设施)16栋2单元6层2号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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