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咨询:我是一名女性灵活就业人员,1973年10月出生,今年51岁。我于2008年开始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因经济原因当年只交了3个月就停交了。后从2020年1月开始续交,到2028年10月,我年满55岁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只有9年,不足15年的最低交费年限。请问:剩余的年限能否一次性补交?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经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处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11:02通过电话18171088749与您取得联系,您反映您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今年51岁,于2008年开始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因经济原因当年只交了3个月就停交了,后来从2020年1月开始续交,到2028年10月满55岁退休年龄社保只缴费了9年,不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想咨询剩余的年限能否一次性补缴?我处工作人员告知您,按目前的相关政策,女同志年满55周岁社保未缴费满15年,可以延缴至60周岁再一次性趸交,也就是说您满55周岁还要继续缴费5年后,再来社保局窗口咨询相关政策。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人社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黄陂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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