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近日,武汉市新闻、出版、播音主持、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党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律师公证、档案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在仔细阅览公示后,我发现绝大部分通过评审人员均来自国有及公共部门,鲜见有民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前国家大力提倡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湖北省及武汉市也积极响应,致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职称评审作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评价机制,理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不同性质单位的专业人才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公平的待遇。然而,公示结果却呈现出如此单一的单位性质分布。
我想询问人社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为确保各类参评人员公平公正,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呢?是否对不同性质单位的申报人员采用了统一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在评审过程中,如何保证评审专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因单位性质等因素而产生偏见?对于民营单位技术人员的申报,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我相信,武汉市人社局一直致力于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平化。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时期,更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希望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质疑,给广大市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孙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0月30日11:3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3919127给您致电,您主要反映“职称评审认定”的相关问题。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解释。如您后续有职称方面的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27-83919127、027-83919121咨询。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人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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