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好不容易房屋可以办证,但是物业收房要先预交一年物业费,房屋里面各种问题不处理,楼道门口还推着开发商的东西也不处理干净,怎么交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海伦国际开发商已陆续通知12、13栋业主可以持相关资料到不动产中心进行首登。经了解,开发企业售楼部已撤场,业主可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收房手续,房屋相关权属资料物业工作人员会及时联系地产方预约时间领取。关于不交物业费物业不配合提供资料的情况存在,物业负责人表示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收房需缴纳1年物业费。区房管局已在10月21日已联合约谈物业企业及地产企业,明确地产企业要积极主动提供权属证明和购房发票供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催收物业费,不得以物业费为前置条件拒绝或降低服务,以此作为收房的限制条件,如有此类问题可致电区房管局及时反馈。关于购房发票的问题,地产方反馈是目前发票领取是按照收房时间开具,目前已为7月14日以前办理收房手续的业主开具发票。针对房屋质量及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已建议物业公司及时对接开发企业协调处理。10月25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