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要投诉武汉经开区沌阳街道中国城乡香樾洲物业在配电房旁新建电动车停车棚。现在我要明确配电房旁是否可以建电瓶车充电车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者相关文件是哪一条?请相关部门明确告知相关依据。如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请物业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绿化带。图片中水泥地面原本为小区绿化带,现已硬化准备建充电车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中国城乡香樾洲增设电动车车棚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前期已在小区进行公示,并报消防及社区现场勘察,现因12栋部分业主阻扰,已停止施工。我区住更局物管所已督促物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提供小区的日常服务。10月29日我区住更局物管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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