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恒大时代新城小区强制收入物业费

武汉通2024-11-14  53

武汉留言板:恒大时代新城小区烂尾3年有余,水电气都没有通,无法满足交房条件,物业强制收取物业费,否则不给业主钥匙!!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恒大时代新城商品房买卖纠纷及物业费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目前天然气已基本完工,剩余一段管网由天然气公司正出具施工方案、报价。关于天然气及用电问题,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已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尾欠工程。另外,小区物业费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的规定,物业费收费价格已在《购房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在办理缴纳物业费和领取房屋钥匙过程的先后顺序应遵循业主意愿自行选择,不得进行捆绑,同时督促物业企业规范交房流程,依法依规为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物业公司是合同履约方,如您认为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可依法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10月18日我区住更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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