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后回家办理迁移证,是否一定需要准迁证

武汉通2024-11-14  147

武汉留言板:领导好,我是2024年毕业的武汉大学研究生,是应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派出所。毕业后到中央企业工作落户,已取得人社部接收函。但需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咨询江岸区办理户籍相关工作人员后得知按旧的政策需要北京市公安局出具“准迁证”。但根据北京这边单位指示和查询新政策,无法开具\"准迁证”,且人社部接收函相当于“准迁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直接开具“户口迁移证”。烦请领导协助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江岸区公安分局电话与您联系:您是江岸区西马街居民,准备将户籍迁入北京,需要现户籍地开具迁移证。 经电话联系您,您表示您的业务已经在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完结。 11月10日,江岸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0278288808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 江岸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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