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消防法-盘龙城丽府明苑到处私自安装充电桩

武汉通2024-11-14  9

武汉留言板:盘龙城某小区到处私自安装充电桩严重违反消防法
丽府明苑小区随意安装充电桩,为私人占用用,7栋2单元南边,小区消防不合格。严重违反消防规定,随时可能造成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已反映多次,无任何行政部门及执法部门现场管理,万一酿成重大火灾怎么办呢?另现在武汉大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在收一楼商铺物业管理费,该物业公司拿不出任何收费凭证.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规定,个人充电桩必须要提供安装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因此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不具备单独报装的条件。关于您反映的私自安装充电桩问题,已反馈至刘店村委会,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我区工作人员于10月12日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办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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