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0月30日下午16点40分我的车在永旺梦乐城小程序扫码驶离时显示用时1小时50分,收费10元,我随即电话联系永旺的服务台,询问为什么我无法领取会员10元停车费抵扣券,被告知如果当日领取过一次就不能领了,我说:“我有两个微信号,上午到永旺是使用其中一个微信号扫码领取了抵扣券离场的,我也在永旺购买了糕点!现在到永旺用的另一个微信号扫码离场就不能领取停车券了(一直以来在永旺购物后两个微信号都能分别领取停车券的),我就认为金桥永旺停车场是默认会员微信号,而不是默认车牌号领取当天停车费抵扣券!也就是说一个微信号一天只能领一次停车券,一辆车可以用不同微信号扫码领停车券,主要是每次这样操作都是顺利用领取的停车券离场的!”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之前他们的程序有漏洞,现在修复了漏洞,而且永旺梦乐城停车费是物业在收取!”我就说:“既然你们说程序有漏洞现在修复了,停车费就是一个车牌号一天领取一次抵扣券,这个我完全可以理解,也可以遵循这个新的收费规则,但是你们是不是应该提前通过一些形式来告知消费者呢?停车场几个出口处使用的停车费收费海报却依然使用的是之前的,并没有更换新的图片注明一个会员车牌一天只能领取一次,那我就认为和之前的收费是一样的!”这名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我在用微信扫二维码时小程序在显示需要收取多少金额停车费时会有一个提示告知我一天只能领取一次10元抵扣券的!”我就说:“我扫码准备缴费时已经发生了停车的事实,这个时候告知我不能领取停车券又有何意义,难道不应该是我在产生消费行为前你们有告知的义务,我在有知情权的前提下明明白白消费么?你们的程序有漏洞这是你们的管理问题,现在你们不做声响的修复了所谓的程序,改变了游戏规则却依然使用出口处旧的海报误导消费者!”这名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停车费是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就是这样收的费,她也没办法!”我就说:“停车费抵扣券领取的规则变了,我无可厚非,但是停车场几个出口处的停车费优惠广告为什么要继续使用原收费规则的宣传海报,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这个服务员就被我问的哑口无言不说话了。我现在的诉求是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在核实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题后,责令金桥永旺停车场管理方撤销旧的停车优惠海报,不要再用之前收费标准的海报误导消费者,新的海报最好注明一下一辆车当日只能享受一次会员福利(毕竟以前金桥永旺一直都是只认微信号扫码领取福利不认同一车牌号的,所以估计已经适应了这个收费规则的肯定不是我一个人,另外我要求退还我今日在不知道也没看见任何改变停车费收费标准通知的情况下缴纳的10元停车费!谢谢各位领导!以下图片就是一直以来停车场收费处的海报,截止今日依然用的此海报,而收费规则却悄无声息的改变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蔡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了解,其领券的公众号也明确写明了“每辆车每日限用1个会员账号领券缴费”,目前双方已进行协商沟通,问题已解决。11月8日16:59,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通过电话8281669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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