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武汉市房管局政策法规咨询处答复

武汉通2024-11-14  94

武汉留言板:在小区业委会选举报名截止日以后才成为业主的小区业主。有资格参选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中,筹备组发布业委会委员报名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业主应当在公告约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可咨询筹备组意见。11月5日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8010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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