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商户未经业主允许在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安装未知设备,小区内有很多儿童,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业主反应后还不停止施工,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处理。移除设备、恢复原貌还业主公共空间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发现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履行限期拆除决定”。经江夏区住房和城乡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对违规业主进行劝阻、制止,现劝阻无效,物业公司以线上三联单形式上报。10月8日,江夏区住房和城乡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乡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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