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东湖高新区翡丽天玺业主,9月21日和22日业主陆续接到翡丽项目部置业顾问私人电话,其电话告知可以去验房、然后可以提前协议收房、可以拿钥匙开始装修;接到电话通知后,我们业主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知晓翡丽项目部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今年3月份翡丽项目部通知去售楼部开业主大会,第二天翡丽天玺微信公众号就发了颠倒黑白的推文,把业主宣传成看房的客户,毫无底线的说售楼部新客户爆棚。 基于翡丽项目部一惯的作风,这次偷偷摸摸私下电话联系业主,一会说是置业顾问,一会又说是贝壳工作人员,我们业主不知道翡丽项目部是不是又想暗室欺心,到时候又把业主录视频、把他们请的演员和业主一起拍,然后宣传成业主都着急收房、验房,期待收新房。 实际上翡丽项目现在外立面凹凸不平、鼓包、开裂;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空调外机遮挡窗户等安全隐患及问题都没有整改,职能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我们业主都知晓,在等职能部门督促项目部整改安全隐患,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隐患及问题未整改到位,怎么可能着急收房呢?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按其合同约定每日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或者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仍造成了业主的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此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把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且是具有违法性的无效行为。就算我们有的业主不懂相关法律或因其他原因(例如被诱骗)而接受开发商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房屋,也不能视为合法交付,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业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各位领导严查翡丽项目部的违规行为,防止翡丽项目部继续欺瞒欺诈业主,还光谷房地产市场一个正道的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延期交付的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居住项目(德商彰泰佳兆业翡丽天玺)由武汉**荣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神墩三路以南、高新二路以北、高科园一路以东、高科园二路以西。项目住宅共9栋,698套房屋。目前项目已完工,消防、人防、规划等相关验收已通过,原计划两批于9月20日同步交付,因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中,尚未交付。项目具体交付时间以企业通知为准,后续,我局将会同建设局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关于延期赔偿问题,我局已督促企业交付后制定合理化解决方案。同时,鉴于双方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于面积差有明确约定,建议您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9月27日,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655257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2.关于您反映翡丽天玺项目保质交付问题,经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正在施工中,暂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房屋交付工作,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已约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施工工作进展安排,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地下室装饰装修和室外园建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表示将尽快完成所有工程并达到交付条件,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将加强项目巡查,督促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房屋交付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交付;同时,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9月26日,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手机19945015537短信向您反馈办理情况(详见短信截图)。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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