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收取物业费

武汉通2024-11-22  36

武汉留言板:江汉区万松街道中海万松九里商品住宅小区持续超过三年按超过省市物业费最高标准收取物业费用,业主反复交涉无效,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卢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万松九里物业费过高的问题,现物业公司已向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反映此情况。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主体,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之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居民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以后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方式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与您的沟通解释工作。11月4日9:17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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