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硚口区天顺园十组团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后,装修结束不予退换!
官方回复:尊敬的朝先生,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您反映的是天顺园十组团未及时退还装修押金的问题。经核实,根据装修服务协议规定,装修验收后满三个月办理装修退款。下一步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科督促物业公司与您做好相关解释。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科工作人员2024年10月21日15:02分通过电话83559063向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处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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