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奖励。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或租期满后2年内,在硚口区正常缴纳社保且购买硚口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并依法缴纳相应税款后,可申请按其在有效租期内实际缴纳租金数额发放奖励。-----请问如何申请?
2.2024年12月31日前,在硚口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个人(家庭)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给与购房补贴。-------请问如何申请?和1可不可以叠加,目前看了相关政策,没有说不可以叠加。
本人于2024年9月14日【027-8378-5372】反馈是两者不可以叠加,关注【硚帮住】微信小程序,几天后会有相关实施细则。然而1个月过去了,什么消息也没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硚口区住更局保障科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电话027-8376424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硚口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硚九条”)第三条规定了入住人才公寓购房返租金政策和高学历人才购房奖励政策,目前实施细则尚未正式颁布。关于前者,指入住人才公寓期间或退租2年内购买了硚口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全额返还租金;返还范围是以大学毕业生人才身份入住并享受租金补贴期间,扣减补贴后实缴的租金。关于后者,要求购房时间在今年5月22日到12月31日之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含当天),且购房时须在硚口区工作,购房日期距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日期也在6年内。原则上,申请两个补贴(返还)均需要为所购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并依法缴纳契税。区政府已初步制定实施细则,可望近期开始受理,初步预计会采取网上申请形式,请您关注\"硚帮住”微信公众号,最新动态会在该端口发布,在线申请界面预计也会在该端口开通。申请两项补贴(返还),只要购房时间符合要求,未来期房交付后再办证然后申请不影响时效性。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政策,目前我科作为业务部门,没有查到不得叠加享受的规定,原则上可以叠加享受。待申请端口上线后,您可分别申请,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如未通过会向您解释原因。感谢您对我区人才工作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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