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路天成花园五栋后民房在限养区域无证养烈性犬干扰居民休息

武汉通2024-11-22  43

武汉留言板:
举报对象:武汉江岸区育才路天成花园五栋五单元后面民房住户,存在限养区域无证养烈性狗的行为,且一户养多只狗,整夜间疯狂吠叫,严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举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
第四条:本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限制养犬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第五条: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只准养一只,但禁止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第八条:限养区内禁止无证养犬。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四条第四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养区内养犬,或者不按规定处理幼犬的,没收犬只,并可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无证养犬的,应当留检犬只,并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没收犬只;

举报应受理部门: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公安局、花桥派出所

诉求:
1、请求相关部门立即对举报区域内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捕犬执法活动。
 2、依法对违规养犬的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3、恢复周边居民安宁的生活环境。

事实和理由:
近期,位于江岸区育才路天成花园五栋五单元后方的民房内,有居民在限养区域内无证饲养多只烈性犬,且这些犬只在夜间(特别是11点至次日6点,尤其是凌晨3点至6点)持续吠叫,吠叫时间多次超过半小时,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作为江岸区育才路天成花园五栋五单元的业主,我亲身经历了近一个多月来犬只夜间吠叫带来的严重干扰。不仅我个人深受其害,无法获得充足休息,小区内多户居民也反映受到严重影响。经本人摸排活动规律,大概中午11点或12点左右狗会回来,晚上六点多至七点狗会回来,存在多只狗打架行为,然后从夜晚十一点开始,上述狗不间断的进行多次吠叫,并经常在夜间将狗置于门外。我已收集了部分证据,包括照片和其他居民的意见截图,并可以进一步提供视频资料以支持此次举报。恳请相关部门尽快采取行动,依法处理这一违规养犬行为,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刘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江岸区公安分局民警到达现场,情况属实,现对养狗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尽快办理狗证。并对养狗人员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平时注意狗叫,做好安抚工作。2024年10月31日江岸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8260689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经办单位:江岸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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