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融创融公馆二期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出租小区大门口公共区域!严重侵犯广大业主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您相关事宜,融创融公馆二期物业大门公共区域目前属于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并未私自出租且出租合法,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加强管理。10月31日通过电话18571634761向您回复,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 江岸区塔子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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