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买房期间开发商以8万的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得以违规后免除5年停车管理费,现物业高与周边片区其它小区,收取高2倍停车管理费,阻挡小区业主车辆进出,严重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给上班,上学的业主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望相关部门实地调查解决,还老百姓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跪谢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该小区于2018年12月底交付使用,前期业主购买房屋和车位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免收五年车位管理费(2019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3日)。该合约到期后,项目拟发通知,于11.1正式启动临停收费(2元/小时,20元封顶/天),对于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原车位停泊服务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备案价为地面72元/月,地下96元/月,目前现场收费调整为地面40元/月,地下60元/月)。根据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车管理规约》相关规定,小区机动车辆停放应实行登记管理和自动识别管理制度,小区机动车辆停放实行登记管理和自动识别管理制度。对已购买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联系停车管理服务主体办理停车位申请使用手续,停车管理服务主体应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进驻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信息录入到小区停车管理系统。未到停车管理服务主体登记车辆信息的车辆由停车管理系统自动识别,进入小区时按临时来访车辆登记放行。同时停车管理服务主体应按照业主名下所有权的首辆车辆优先登记。停车识别系统根据业主提供车辆信息联动业主停车位信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免收五年车位管理费已于10月13日到期,对于已购买车位的用户,根据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车管理规约》相关规定,每年须在车辆录入时间到期前提交相关证件前至物业公司登记(相关证件咨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将已登记备案的车辆信息录入到小区停车管理系统方能使用。对于收费标准问题,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部门咨询反馈。已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完善相关车场系统及制度,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利,方便业主居住出行。同时督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履行物业服务约定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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