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械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当做到轻拿轻放。第二十五条因工程建设可能给周边单位和居民工作、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并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噪音施工未采取相应措施;未征求周边受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违反此两条。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城建集团核实,此处为雨水易渍水区域,为缓解周围雨水渍水问题,为新建雨水箱涵施工,涉及重大民生,目前正在抢工期,要赶在12月底完工,已和现场作业队伍交底,合理安排大型机械施工时间,晚上不允许大型机械施工作业。2024年12月9日,汉阳城建公司通过电话1897119595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汉阳城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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