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黄家湖军运村片区物业费过高

武汉通2024-12-18  54

武汉留言板:经济环境下行,收入降低,军运村片区三环外还坚持之前的3元高物业费标准已不合实际的经济环境情况。请求政府物业科指导军运村片区物业费下调促进消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前期物业政策解读:1.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指的是房屋建设开发方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物业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前期之外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服务主体与业委会双方协商确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 一是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分的; 二是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的百分之五十的; 3是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交付业主之日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应依托街道、社区 、住建等单位和组织,尽快成立,合理合法维护业主的权益。 2024年12月16日,向您回复。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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