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们是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街道万达御江二期的业主,我们认为,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的物业费(住宅2.95元/月.平方米,商业6.28元/月.平方米)过高,以目前阳逻本地总体房价水平与经济水平、消费水平而言这无异于天价!鉴于目前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消费降级、调降物业费已是大势所趋,我们业主恳请长江新区有关部门领导以保基本民生为重、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以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为重,尽快出台调降物业费相关政策并落地执行,推动并监督物业履行服务职责、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物业与业主关系,共建和谐居住环境!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住宅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共分五级,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商业物业服务费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经与物业公司核实,万达·御江2期小区目前物业尚未入驻。其前期物业合同于2020年在武汉市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完成备案,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按2.95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等级五级指导价标准为3.2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服务费为6.28元/平方米·月。在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已有明确说明。未发现违法现象。长江新区目前仍执行原行政区的价格政策。新洲区发改局正在组织开展住宅前期物业费定价调整工作,目前还在推进过程中。我局与新洲区发改局积极协同,待政策正式出台后,将适用阳逻区域,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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