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在蔡甸区大集街道有自购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有购房合同。现在咨询能否将妻子(原户籍外省)和孩子(原户籍本省)的户籍迁入到本人自购房屋处,流程是怎样的。注:本人户籍未在此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肖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咨询您妻子户口迁入大集一事,需您携带您和妻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您妻子的大学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购房合同、发票、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蔡甸政务中心(地址为蔡甸成功大道88号,咨询电话为027-69603917,所需材料以政务中心要求为准)办理,办理好后到大集街派出所打印户口本,或者在微信小程序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大学毕业生落户方式申请迁移户口,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审核通过后携带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大集街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您孩子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在您和您妻子来大集街派出所(咨询电话为027-69163599)办理相关手续时,携带您妻子和孩子的户口本、您妻子和您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购房合同、发票和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12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6916359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蔡甸区公安分局大集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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