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是2018年的江汉区公租房优先证,当时在武汉当辅警并没有结婚,收入不高所以申请了公租房,如今结婚了社区和街道就要核查我媳妇的工资,由于我和我媳妇的工资加起来超了一点,就无法享受公租房了吗,我想知道努力这么多年就白白浪费了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2023年度腾退房源登记工作时,由于您及您家人长期居住在孝感市,与房管局确认后,不符合腾退房源登记条件,未对您进行登记。2024年度腾退房源登记时,经与江汉区房管局确认,已为您进行登记,目前正在复核中。经了解,您配偶为医院护士,年总收入102600元,社区同事此前按您目前就业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认定您每月收入2600元,核算后家庭人均月收入超标。您表示不认同,自述您2023年11月至今仅工作八个月,社区工作人员已通知您打印银行流水查询单以及8个月收入证明,重新认定您的收入。2024年12月12日,您提出放弃本次腾退房源登记复核资格,并与社区约定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到社区手写放弃承诺。12月16日9点00分,江汉区唐家墩街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话185718060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唐家墩街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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