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中医医院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370号区中医院青年楼1单元1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26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江夏区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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