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9006号

武汉通2025-01-07  0

  孙自亮,张灵灵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59号居住项目(关山村城中村改造刘家咀包KT1、KT2开发地块)二期(KT2地块)23栋1单元18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37386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3738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自亮,张灵灵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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