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2024年11月开始,小区两栋商业楼(现在基本都是居民在居住),电费由0.6元左右涨至0.79元左右,涨幅高达30%,未按照国家电网公布的电费收取,因为我们小区是物业代收电费,小区居民合理怀疑物业收高价电费,再缴纳低价电费给供电公司,赚取差价,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是中交江锦湾小区电费随意涨价问题。经了解,物业企业是按照国家电网每月发布的收费标准进行的收费,每月电价均有前后浮动,也通过公告形式告知了居民。并不存在赚取差价问题,我局也要求物业企业做好居民解释工作。12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7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住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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