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房管公开资料显示,盘龙城尚璟瑞府小区三期物业服务等级为三星级,相关资料显示物业费指导价中心城市三级标准有电梯为2.1/m2,即使按最高上浮20%为2.52/m2,而此小区地处黄陂区盘龙城,属于远城区,却实际按2.95/m2收费,属于严重超标乱收费,虽说收费标准有公示,但如此超标乱收费是如何通过审查程序的,强烈要求彻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17年以来,国家实行“放管服”改革,先后取消了物业企业二、三级认定和一级资质核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建部第39号令),并明确要求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根据2019年市发改委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屋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成本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审核确定。根据开发商在市民之家进行招投标,依据投标文件专家评审选定的最终定价,从而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2021年以前已签订并备案,并且合同在有效期内。且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有效。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我们已督促物业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积极与业主解释说明沟通。区住更局工作人员已于12月13日多次与您联系未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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