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盘龙城F 水星城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是否符合规定,希望有关部门能解答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关于您反映F水星城小区车位只卖不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有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性质属于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无法办理产权证,但投资者可以加以利用并受益。人防车位只能按使用权转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建设单位依法享有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等权利。2024年12月31日,区住更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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