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景城物业:如果你不买我的车位那我就涨价

武汉通2025-01-07  38

武汉留言板:之前反馈过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后经过反馈后开放了短租,但是才过短短一个多月,就张贴条幅显示2025年1月1日起要涨价,期间经常接到让业主买车位的营销电话,让买车位不然下个月就涨价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车位管理费的涨价,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这一决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业主参与表决的比例要求: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是确保决定的代表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步骤。 2、业主同意的比例要求:在参与表决的业主中,必须经过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一要求旨在保障大多数业主的权益,确保涨价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但是在得知即将涨价前,并没有张贴征集意见公告,也没有找我们业主征集意见。 另外之前反馈的回复中说小区项目的开发商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和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在2021年7月28日签订的授权委托车位对外租赁事宜,但是在天眼查上查到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21年8月6日成立的,一个公司还没成立,怎么签订委托合同呢? 综上,一个还没有成立,就和开发公司签订的租赁车位合同,而且没有让业主参与表决意见就公布的停车费涨价方案,是否合规合法,请有关部门核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愿景城项目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等问题。愿景城项目由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针对您反映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经了解,2021年7月28日,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佳同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千佳同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车位对外租赁事宜,约定千佳同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有资格的第三方(车位承租方)就停车位签署《租赁协议书》并获取相关收益。千佳同公司与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地下车位处置代理合同》,委托其全程策划和处置愿景城A、B、C区项目地下车位。10月15日,区住更局工作人员赴项目现场核实,物业公司表示愿景城项目地上车位可以供业主使用。针对地下车位的问题,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将地下车位通过长租的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区住更局积极与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企业仍表示对该小区的地下车位采取长租的方式经营。10月18日,区住更局约谈了千佳同公司关联企业人员,其表示将积极协调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协调,目前A、C区已经开放短租,B区放开部分短租,企业表示若后期车位不够短租,将继续放开部分车位供业主使用。11月5日,区住更局再次与企业进行联系。企业表示已开放部分车位短租。区住更局持续关注项目进展。经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愿景城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愿景城项目已落实停车收费价格公示,停车半小时内免费。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武汉市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不在定价目录之内,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的,其车位租金,由开发商根据成本、供求、社会经济发展,自主确定价格。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公司2021年与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愿景城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关于地下停车位涨价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约谈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现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位租金做优惠促销活动(充三个月送一个月)。12月16日16时12分,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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