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在江夏区购买有一套商品房住宅已交付,小区没有地面停车位,只有地下停车位。现在想知道小区停车位建设成本是否已分摊在业主购房价及建设本小区投资成本中,想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相关信息公开,应该向哪些政府部门申请和申请哪些内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工作人员核实,根据房产测量技术规定,房屋内的公共面积以幢为单位由幢内各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分摊,共有面积分摊系数不是一个定值,它是由幢内实际公共面积的大小和共有关系决定,并无“固定值分摊系数和上限设定”。一般情况下,一幢房屋内可以分摊的公共面积包括:(1)幢内共有的楼梯间、电梯间、观光井(梯)、提物井、室外楼梯等垂直通道及管道井、垃圾道;(2)幢内共有的门厅、大厅、过(走)道、门廊、门斗等水平通道;(3)幢内共有的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平台层梯间;(4)幢内为本幢服务设在地下或地上的变电室、水泵房、设备间、值班警卫室以及其它在功能上为整幢、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5)位于建筑物外墙中心线外侧的墙体等面积。小区的地下车位不属于房屋的公摊面积内。2024年12月26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973778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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