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18年底在汉口御江澜庭买的房子,房产证早已拿到,现在是汉阳区集体户口!我的户口什么时候可以转入房屋所在地呢?如果暂时不能转入,请问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如何领取结婚证?以后小孩出生如何上户口?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5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禁止在武湖蓄滞洪区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在武湖蓄滞洪区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严格按规定落实人口控制工作,禁止向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迁入人口。您所居住的小区属蓄滞洪区,故暂无法为您办理户口迁入业务(包括原地址分户)。对于今后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的,应由其父母商定后选择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书,到其父或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手续。您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武湖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61188596进行咨询。12月24日,武湖派出所通过电话6181611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长江新区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公安分局】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024年12月17日9时11分,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59982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如后期有相关疑问,可拨打我们的电话027-85998202,我们将热情解答您的问题。[经办单位: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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