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未来寓小区充电桩问题

武汉通2025-01-09  63

武汉留言板:小区的物业没有作为,新安装的充电桩超级贵,多次反应物业不处理,据说物业有入股充电桩,电动车充满了,充电桩的红灯还亮着,更绝的是插座拔了,红灯也亮着,还要自己手动上平台强制关掉,晒在顶楼的棉被也有人偷,物业也不查监控,天天催着交1.6的物业费,同小区的步楼才0.5,保安天天上班就是躲在保安室吹空调,没有看到任何巡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1、关于棉被被偷的问题。建议您及时报警处理,具体以公安部门调查结果为准。2、关于物业企业催收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据以上法律法规,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具体收取方式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我区住更局物业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导致无法核实小区名称及相关情况。为了更好的听取民意,解决业主实际诉求,如您回电,我区住更局物业科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并督促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024年12月18日17:31分、12月23日11:31分、12月24日10:08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133****567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见附图)。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二、经调查,该充电桩收费由基础电费和服务费组成,基础电费由国家电网定价,服务费由运营商自行定价。针对您举报充电桩收费过高问题。经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核查,商家已经明码标价,未发现价格违法的行为。您反映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2024年12月18日,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99000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