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目前除蔡甸区、经开区外,其他区均已出台最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在政策出台的区域,许多物业响应了政策要求,调整了物业收费,市民得到了实惠。在当今经济形势下滑、生活成本高企的情况下,请问蔡甸区的指导标准何时出台,以便纠正当前普遍虚高的物业费,为蔡甸居民减负。
官方回复:尊敬的孙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和《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97号)的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属政府定价范畴,武汉6个新城区权限在区人民政府。区发改局正会同区住更局按照《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定价行为规则》《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后,报政府决策施行。1月7日9时03分,我区发改局通过电话84942239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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