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龙台 A7栋2单元 楼道内停放电瓶车 反应了 得不到整改 物业不作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龙台桃园A7栋2单元大厅停放电动车的问题属实,针对此问题,我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向物业公司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现场对大厅停放的电动车进行了清理,要求物业公司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在未能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前,安排安保人员定点值守,禁止电动车进入大厅停放,如一个月内未能解决此问题,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理。1月7日,我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电话698498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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