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中社保缴纳地咨询

武汉通2025-01-23  31

武汉留言板:本人在24年9月在汉阳区购房,就业单位注册也在汉阳区,社保参保缴费地为湖北省省本级,在申请补贴时被驳回,原因为非汉阳区社保缴纳人员,请问为何
官方回复:尊敬的刘先生(实际接通为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了解,您是2024年9月购买房屋,主要咨询申请契税减免相关政策被驳回的问题。根据2024年5月19日汉阳区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助力宜居宜业新汉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条:在汉阳区就业已正常缴纳社保、个税人员分别累计满1年以上(含1年),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于个人(家庭)首套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额度50%给予补助。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汉阳区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符合购房补助条件即可向开发企业提供相应资料,由开发企业审核后提报房管部门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人将在开发企业售楼部予以公示后落实政策。另根据我市202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武汉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且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可全额补助购房契税。以及我市2025年1月1日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政策期限的通知》:“给予阶段性购房优惠支持”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据了解,您申请的契税政策相关资料显示社保缴纳地为湖北省本级,非汉阳区,不符合购房者须在汉阳区就业已正常缴纳汉阳区社保、个税分别满1年以上(含1年)的相关要求,故无法享受契税补助。区住更局就您咨询的购房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2025年1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4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