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4月25号本人在快手平台看到提升学历的广告,点进去预留了手机号码,很快就有人联系了我,在我了解过程中他催促我以学校招满(不招)这样的话术让我快点缴费,当时求学心切就缴了1832元,因为总费用9160元,我当时也没有那么多钱,然后又诱导我办理贷款分期7328元,并且要与他们签订合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多次催促还以各种诱导话术让我快签合同,以至于合同内容都没有看到就签了合同,他们也没向我明确说明或者备注退款是怎么样退的,而且我还发现他们的课程只是几个视频,并没有书本和学习资料,而且他们与缴费前判若两人,缴费后对我爱答不理的,于是发现自己被骗了,课程也没有学习,并在8月13号提出退费,他们不给退,并且还要我赔偿违约金。我认为他们欺骗诱导了消费者,还望你们伸张正义,从合同到聊天内容的金额在到消费金融存在欺诈行为,我要求全额退款解除合同!在投诉之前,我已经找贵公司的售后,态度恶劣,并告知我,找哪里都没有用,就上个录播课,连课本都没有,要扣那么多,贷款的时候,说没利息,现在说有了,扣费不合理,我不认同,受害者不止我一个,有很多,说什么自考即将改革,学分制改成学年制,虚假宣传教育部政策,诱导消费者贷款,说是助学贷款实际上就是小额贷款,说没有利息签完合同后面又有利息了,这不是欺诈消费者?
官方回复:尊敬的沈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教育局庙山教育总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变更登记地址到武汉市江夏区,公司迁入后并未实际入驻,庙山教育工作人员多次到其现登记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产业园阳光大道24号综合楼307室)现场查看,该处未发现该公司办公人员和设备。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公司人员,公司人员反馈:该学员2024-04-25号报名学生,报名形式自考,总金额9160,学员在9月份提退时我们给学生退款方案被拒,目前学生已起诉,等待裁决,不接受协商。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确实进行了仲裁,但判决仲裁条款无效。因为庙山教育总支没有这类合同纠纷的裁定权,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1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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