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黄陂区武湖街长江凯旋城小区物业费2.98元/平价格偏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按目前掌握的资料,长江凯旋城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现行的前期物业合同于2016年在黄陂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合同期限自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合同约定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用按2.98元/月·平方米收取,在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已有明确说明。此时物业费按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精神,属于市场调节价。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做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因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未做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服务,2019年9月以后上述前期物业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为不定期。黄陂区2021年11月发布辖区内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文件(陂发改价格〔2021〕450号)时,上述前期物业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符合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应依托街道、社区等单位尽快成立业主大会,合理合法维护业主的权益。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月9日10:31通过电话85998330向您反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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