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电损费合理吗?

武汉通2025-02-08  81

武汉留言板: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社区新城桃李郡小区在商铺充电费时收取3%电损费,难道没有人能管吗?到底有没有王法?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于1月26日通过电话83379378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新城桃李郡电损费的问题。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 7%。经核查,新城桃李郡小区电损费收费未超过该标准。下一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将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2025年1月26日9时14分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37937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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