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2025年1月23日本人在青山区工业路停车,在无路边停车位时,紧接停车位后面停车。在12点38分接到违停告知短信后,立即下楼挪车。于12点43分到达停车地点,但青山区交通大队已于12点41分就在车窗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本人认为这3分钟的挪车时间不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核查,您反映的车辆停放路段属于市政道路(严管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机动车行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故您车辆违停事实存在,市交管局在区交通大队执法工作人员现场采集违停信息后会自动生成短信通知您立即迁移车辆,在规定时间后还未牵离予以处罚,均系依法依规。若未收到短信提示,请您核对您在交管系统内登记车辆联系电话是否一致,若该处罚措施系统未拨出驶离短信,系统无法生成处罚单。违停提示系统属于市交管局统一管理,2022年8月起取消电话提示统一改为短信提醒。严管路段和妨碍他人车辆通行是立即处罚。请您按相关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泊位内,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当天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于12时38分推送短信,12时41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已给予严管路段三分钟驶离限制。2025年2月05日10时24分,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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