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金茂华发物业费停车费过高

武汉通2025-02-17  54

武汉留言板:金茂华发国际社区
物业管理费每平3.1,维修和物业服务总是往后面拖,买的房子收房半年,很多地方都没维修好,根本配不上收取到费用。
停车费500每月,远高出周围其他地段的费用。停车费是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吗?
这些情况有相关部门管理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您反馈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物业费过高,我们已经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与您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向您提供服务,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关于物业费过高,物业公司是按照与您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向您收取物业费,该费用符合政府定价。1月24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1、您反映的关于物业费问题,金茂华发武汉国际社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武汉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20年7月22日在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备案,其物业费收费标准也进行了公示,没有违规收取物业费的行为。2、您反映停车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权属方自主定价并做好明码标价。被诉人现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未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1月17日11时48分, 1月20日09时27分, 1月21日09时17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181458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花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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