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在整个庙山就美加湖滨新城物业费高2.6元一个平方,拿着高物业费的钱,服务对不起这个2.6元一平的钱,我门已经和美加物业公司解除了合同,目前美加物业还不撤走,难道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不管不顾嘛。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关于您反映的收取的物业费与提供的服务不相符问题,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严格对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签署的服务等级标准向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1月20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美加社区核实,关于您反映四期更换物业公司的相关事宜,经查四期和五期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科有原始资料可以查证.《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也规定“本市实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责任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加之五期迦州橘郡与美家物业的物业合同于2027年10月30日到期的情况。所以按照之前的流程无法更换物业,如果坚持更换物业公司,需要补选五期的两位业委会委员,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重新投票表决是否更换物业公司,12月21日上午社区和四期业委会为推进此事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了一次推进会,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业委会主任。社区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的理念原则履职尽责工作中有做的不周到的地方,请您多多包含,如有需要请致电87015105或87015106。 2024年1月20日,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美加社区工作人员已跟您电话联系,如有需要请致电87015105或87015106将具体情况告知您。您已知晓。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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