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建二大华铂金悦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武汉通2025-02-23  112

武汉留言板:我是大华铂金悦府的户主 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开发商沟通无果,置之不理,只能求助留言板,请为民做主 1、购房时宣传公建化外立面玻璃幕墙,实际为真石漆,且外立面鼓包不平,开发商拒不整改,态度恶劣。 2、购房时销售未明确告知不能安装地暖,同时销售告知购房人可以安装地暖,并诱导签订合同,存在刻意隐瞒与诱导签订合同行为,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态度恶劣,拒不整改。 3、23年购房时销售说24年年底交房,24年购房时现场宣传海报及销售多次提及今年买过年住,24年12月底交房,至今仍未交付,虚假宣传。 4、开发商泄露出卖客户信息,客户不断被侵害骚扰 ,询问开发商原因,开发商说是房管局泄露信息,想咨询下房管局这个信息到底如何泄露的。 5、小区内公共区域、儿童乐园、风雨连廊、绿化与购房时宣传承诺的大相径庭,与开发商沟通后,他们态度强硬,拒不整改。 6、小区停车费与物业费过高,不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大华铂金悦府小区外墙鼓包不平、无法安装地暖问题,青山区资建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已与建设单位及您进行了联系。建设单位表示针对反映外立面鼓包情况,现场外墙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均按过程管理程序,对外墙平整度进行了检查,平整度偏差为2M检测尺2-3MM,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关于无法安装地暖问题,经建设单位查阅设计图纸,设计楼层结构标高为H-0.05,建筑地面为工为35厚LC15砼地坪,经检查现场严格按图施工。后续如还有涉及工程质量问题,中心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予以解决。 接件后,区住更局及时约谈开发企业,关于交房时间问题,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关于售前承诺、销售行为涉嫌诱导等问题,区住更局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近期所有关于虚假宣传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您有补充证据需要提交,可向区住更局举报。关于您反馈的“出卖客户信息,开发商说房管局将业主信息泄露”问题:1.区住更局结合业主提交的相关材料,经调查,该言论系销售个人在解答客户疑问时发表的不当言论,存在挑动情绪、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等问题,造成业主误解。区住更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约谈开发企业,对发表不当言论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要求企业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保密工作,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言论及销售行为。2.区住更局审核系统全程在专线网络运行,不具备个人信息导出功能。3.如您有个人信息泄露补充证据需要提交,可向区住更局举报;若信息泄漏情况严重,建议同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情况。关于您反馈的物业费高的问题:大华铂金悦府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3.5元/月,车辆停泊服务费96元/月标准收取。目前该项目还未交付,如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待项目交付后可向所在社区、街道反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重新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价格。区住更局将持续搭建沟通平台,督促企业积极回应业主诉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大华铂金悦府商品房尚未交付购房人,物业公司尚未入住,物业费3.50元每平方米,停车收费600元每月,目前开发商已委派专人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双方正在协商解决。物业费在购房合同里已明确约定;停车收费属市场自主调节价。2025年1月24日,青山区住更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反馈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住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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