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告知卫斌生鲜过期气泡水立案详情

武汉通2025-02-23  70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执法办案负责人:您好!我是在2024年12月23日于卫斌生鲜(建设大道店,地址:硚口区建设大道322 - 326号1单元1层1室(5号 - 9号门面))购买到超过保质期气泡水的消费者。此前,贵单位执法人员告知我,针对此次生鲜超市售卖过期食品事件已立案调查,对此我深表感谢。但在沟通过程中,当我询问立案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时,执法人员却称不清楚,未给予明确答复。我深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严谨、公正,而我作为此次事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知情权。明确立案依据,不仅有助于我了解整个处理流程,也是对我的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障。因此,烦请贵单位能够安排专人,尽快向我详细告知此次立案所基于的事实证据,以及对应的具体法律条款,让我能够清楚知晓事件进展和处理依据。非常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期待您的及时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于反映的在卫斌生鲜建设大道店购买到过期气泡水的举报,关于您的举报,结合您提供的初步线索以及我所核查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所已于2025年2月7日立案调查。2月18日我所通过电话1730716654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汉水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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